我要办理 :
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五保户待遇
办理条件
1.有本市户籍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3.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1.《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
2.身份证明、户口簿
3.银行存折
4.相关证明材料
5.小一寸相片
办理流程
1.村民本人填写一式三份《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注: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民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4.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济南市济阳县民政局
电话:0531-84238867
地址:济南市济阳县开元大街16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