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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济宁本地宝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带来济宁经济适用房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办理 :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出售

申请条件

1、具有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

5、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6、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夫妇一方在异地的需提交结婚证);

3、家庭年收入证明;

4、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5、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核查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对所提交材料自受理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3、公示

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媒体或其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4、登记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视情况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承租对象,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承租)通知书。

5、购买(承租)

申请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承租)通知书,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承租)通知书发放之日起60日内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买(承租)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买(承租)资格。

办理地点

济河街道办

地址: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路附近

电话:暂无数据

济宁市李营街道办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济阳线附近

电话:暂无数据

济宁市南苑街道办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王母阁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