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民因遗失、失窃等原因丢失身份证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身份证挂失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网点
普洱市公安局 地址: 振兴大道79号5栋 电话:(0879)2159330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 人民东路46号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地址: 振兴大道146号 普洱市公安局公路巡警支队 地址: 人民东路46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景东分所 地址: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
办理时限
办理费用
申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急需用证、证件丢失或损坏换领的公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条款。
办理材料
户口簿、“二代证”、其他相关证明(指需更改户籍登记信息的)。
办理流程
办理网点
普洱市公安局 地址: 振兴大道79号5栋 电话:(0879)2159330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 人民东路46号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地址: 振兴大道146号 普洱市公安局公路巡警支队 地址: 人民东路46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景东分所 地址: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
办理时限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办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办理费用
申领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条件
1.已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在办结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等手续后,可根据需要,向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 2.年满16周岁、户口待定人员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向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领导批准后,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到指定地点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数字相片。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申请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
办理网点
普洱市公安局 地址: 振兴大道79号5栋 电话:(0879)2159330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 人民东路46号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地址: 振兴大道146号 普洱市公安局公路巡警支队 地址: 人民东路46 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景东分所 地址: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
办理时限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0日;临时身份证:3日;快证:7日。 办理依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费用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 /证;快证:80元/证;数字相片采集收费:不收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