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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办理 : 未婚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1.普洱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要未婚证明。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即可。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