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户籍地址在昆明市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办理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提交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的,可以留存电子扫描图片替代。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选择预约日期—选择对应的大厅—选择办理时间段—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完成预约排队—按预约时间前往大厅领取排队号并办理业务
现场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现场采集人像——打印回执单——缴费——审批——领证
办理地点
昆明市公安局中国公民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昆明市拓东路118号
咨询电话:0871-63357157
五华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五一路铁局巷原武成路派出所内
咨询电话: 0871-63632709
盘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窗口地址:白云路327号盘龙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咨询电话:0871-631462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予以签发。
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