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3、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办理材料
(一) 书面申请书。
(二)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 收入证明:
1.有单位的职工,应当由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2.有离、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领取离、退休养老金的证件或有关凭证;
3.有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应当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或证件;
4.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由其管理机构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或证件;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人员需提交补偿费凭证及复印件。
(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的人员,应当出具已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帮助3次以上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
3.有农业户口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证明和家庭养殖业、种植业等的收人证明;
4.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五)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相关部门、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请人出具的收入和就业情况证明必须真实、准确,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员应当签字或盖章。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审核与公示——审批与公示
办理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电话:0871-65392577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4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