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询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3212372
查询范围: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窗口查询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邮编:725000 电话:3212372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安康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申请参保,应填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本人户口本
办理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单位办理
参保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安康市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2、安康市内企事业单位
参保流程
参保事业单位持上述材料,报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基金征管科,对材料齐备、符合参保规定的,经办领导同意后,参保单位填报《安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缴拨养老保险费审批表》等表格,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基金征管科及时告知申报单位。
办理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缴费比例
单位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9%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1.4% ;个人:0.6%;
4、生育保险 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 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温馨提示:2016年度安康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2135.7元~10678.5元;
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8%
大病互助:75元/年
单位缴费
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养老保险:4930.08元~12325.2元
根据陕政函〔2008〕105号文件精神,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居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6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28元,市、县(区)财政合计补助12元。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低收人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个人每年缴纳100元,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财政补助49元,市县(区)财政补助21元。
学生儿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2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28元,市县(区)财政合计补助12元。其中享受城市低保家庭中的学生儿童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费10元,中央财政补助45元,省财政补助31.5元,市县(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3.5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一、二级智残人;一级精神病人;多重残疾人)和“三无”人员(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县(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9%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4% ;个人:0.6%
生育保险 单位:0.7%;个人:0%
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0%
缴费流程
参保单位根据《安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缴拨养老保险费审批表》,于每月15日前持现金或转账支票到基金征管科缴纳,基金征管科填写《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统一收款票据》(三联单),送财务计划科办理收款手续。
对不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单位,基金征管科依据相关规定填制《催缴通知书》,通知单位按期补缴。
缴费地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9%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4% ;个人:0.6%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3636(分100%和60%两个档)
医疗保险:3636*6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8%
大病互助:75元/年
缴费流程
基数申报-缴费核定-制定征集计划-缴费单位或个人缴费-基金结算
缴费地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新参保企业中的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3、已参保企业中的新参保职工,参保前有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应在参保时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4、首次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主,参保前有领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从业时间,参保时可一次性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
补缴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补缴流程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单位用“五险合一采集软件”录入补缴信息、打印补缴表、导出补缴数据
根据补缴类型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征缴业务岗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办理补缴业务。由征缴岗打印补缴表交给单位
单位携带征缴岗打印的补缴表格、单位公章、支票或银行卡,到基金科缴费
单位办理—暂无工作
本人录入补缴信息、打印补缴表、导出补缴数据
根据补缴类型携带表格所列材料,到社保中心征缴业务岗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办理补缴业务。由征缴岗打印补缴
携带征缴岗打印的补缴表格、支票或银行卡,到基金科缴费
办理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统筹范围内(省内,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养老)转出:
1、单位开据同意转移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统筹范围内(省内,城镇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养老)转入:
1、缴费凭证上单位盖章,签字或单位开据同意接收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省外转移
统筹范围外(省外,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转出:
1、单位开据同意转移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统筹范围外(省外,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转入:
1、单位开据同意接收养老关系证明。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将职工转移基金划转到转入地社保机构之后,通知单位将以上资料报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
(2) 经审合格的,所在地社保机构为其办理转入手续,根据《职工转移介绍信》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信息表》,录入职工个人基础信息;
(3)社保机构为职工续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重建职工个人帐户,并将转入的基金记入新建的个人帐户中。
办理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养老保险登记项目及内容发生变更,依法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向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申请变更的项目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工商登记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主管部门或总机构、隶属关系、缴费单位专管员信息;开户银行及账号;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增加提供资料
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工资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人员减少提供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文件或辞职报告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中段113号政府大院
电话:321237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