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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青岛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提供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及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要办理 : 经适房购买经适房计分经适房条件

办理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办理材料

1.《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登记现场领取);

2.身份证或户口簿;

7.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购登记;

2.按困难程度排序;

3.确定入围名单;

4.确定选房顺序;

5.确定选房顺序;

6.核发购房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之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市南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瞿塘峡路24甲

电话:82780305

市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平定路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