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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济南本地宝济南公租房专题为你带来济南公租房价格,济南公租房申请,济南公租房房源,济南公租房最新消息等关于济南公租房的相关信息。

我要办理 : 公租房申请

办理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

2、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3、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办理材料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持有低保证、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驻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市级(含)以上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应填写《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并准备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外来务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驻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市级(含)以上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引进人才证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集体宿舍的单身人员,按要求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并提供(2)(3)(5)(7)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一)济南户籍的申请路径:

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有关材料齐全且审核合格的送至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路径:

1、领表。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cn)下载。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办理地点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历下区地址:东青龙街42号

市中区地址:英雄山路8号

槐荫区地址:经一纬七路2号

天桥区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

历城区地址:七里河路19号

长清区地址:龙泉街1597号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