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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十堰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十堰台湾通行证办理,十堰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十堰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十堰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我要办理 :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十堰居民

2、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3、国家旅游局指定的赴台旅游组团社签定合同并缴纳全额团费。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两寸照片一张

: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

3、填写经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加盖公章的《》;

:须交验经国家旅游局指定具有赴台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原通行证;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出具意见后方可申请赴台旅游。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制作(不包括邮寄时限)。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