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拥有漳州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福建省户籍(除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办理条件
1.拥有漳州市户籍
2.受漳州市内企业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
3.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漳州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
1.登记备案证明
2.单位派遣函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
1.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
2.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注:若申请赴澳门3个月多次的商务签注要由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fjcrj_ysl.jsp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办理条件
1.拥有漳州市户籍。
2.直系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
3.已受理夫妻团聚类赴港定居申请的漳州市居民。(配偶定居香港)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亲属在香港就学、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三个月以上的相应进入许可;亲属在澳门就学、就业(不含劳务人员)的,提交在澳门就学、就业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例如结婚证、出生证、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子女陪同办理
注:申请人的子女须随同申请人本人一起同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人本人没提交申请的,其子女不予单独申请;申请人子女须与申请人本人属同一户口所在地,才予以一同申请;申请人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注:赴香港1年多次特殊困难类探亲签注由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fjcrj_ysl.jsp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办理条件
1.拥有漳州市户籍。
2.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的人员及家属。
3.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人员及家属。
4.经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培训的人员及家属。
5.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1.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商务部“备案登记表”或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提示: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赴澳门就学人员
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人员
赴澳门从事会展活动人员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fjcrj_ysl.jsp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办理条件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2.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或就业的漳州户籍居民申请赴香港。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时居住在漳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温馨提示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因治病、奔丧、诉讼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治病的,需携带医院证明、病例本等证明)。
2.在澳门就学的漳州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在澳门就业的漳州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漳州市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fjcrj_ysl.jsp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可以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予以办理;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办理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咨询电话:0596-26222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6号
咨询电话:0596-32331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南坂
咨询电话:0596-83638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办理预约业务)
网上续签
窗口续签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他人代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署代办人姓名)
2.申请人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仅限办理同类续签,如需更改签注类型等信息,需重新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续签方式
往来港澳签注由贴纸的方式变为直接打印,并且可以重复擦写。
办理费用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续签日起6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点
办理条件
补办条件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办理材料
补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书面的遗失声明(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5.工作单位意见(仅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日起9个工作日;急事急办的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