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佛山论坛 公众论坛 今日佛山 城市服务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办理 : 办理用途

办理条件

1.佛山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1、《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2、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除了以上材料外,军人仍需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

3、申请人填写《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4、办理机构为申请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地址

温馨提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