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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63536109、63536100
保险二科63536491、635361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2642812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2630470、2625224、2678656
领取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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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照片2张
办理流程
参保人应在到达领取年龄前一个月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居委办理申领,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办理地点
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63536109、63536100
保险二科63536491、635361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2642812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2630470、2625224、2678656
办理条件
个人参保: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从合肥市委、市政府机关辞职辞退的工作人员
2.自由职业者,合肥市城镇户口,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人员
3.农保转接城保,在合肥市范围内,已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户口已转为非农业户口,未达到我市自由职业人员参保年龄上限(男60周岁、女55周岁)
单位参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个人参保: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由本人到本人档案委托代管的市人事部门所属的市人才服务机构或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书面申请
(2)代理机构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基数变更申报表或合肥市机关合同制工人参保人员、基数变更申报表
2.自由职业者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背景为浅蓝色彩照三张
3.农保转接城保
(1)《合肥市农转非人员农保转城保申报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3)《个人缴费记录卡》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背景为浅蓝色彩照三张
单位参保:
1.单位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2.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3.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办理流程
1.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2.自由职业者
每月1-24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或各区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手册》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申报表》→次月1-24日持上述两样材料到徽商银行各网点缴费
3.农保转接城保
到办理农保参保手续的乡镇(街道)农保所签署意见→到农保经办机构(包河区农保所、井岗镇农保所)签署意见→每月1-24日到市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保险转接手续→以后手续与自由职业人员正常缴费程序相同
4.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完毕后到征缴中心前台办理
办理地点
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63536109、63536100
保险二科63536491、635361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2642812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2630470、2625224、2678656
缴费基数
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21元
缴费基数下限为:3064元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4366元,下限:2620元(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缴费比例
合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之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合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之个体参保人员
个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缴费标准
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4366元,下限:2620元(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保险补缴
(一)补缴规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不享受财政补贴。
(二)补缴流程
填表申请→受理上报→初审录入→复核扣款→记账汇总。
转移规则
(一)企业参保人员转移
由外地转入合肥,并在合肥参加养老保险或者由合肥转到外地,外地社保机构同意接受。
(二)个人参保办理转移
1.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重复
2.转往单位就业不涉及重复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后续缴社会保险
3.转往三县及外地个体参保人员在外地参保,需要把保险转移至外地
办理材料
(一)企业参保人员转入
1.缴费单位提供转入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2.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
3.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清单转移清单应明确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的缴费基数。
4.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企业参保人员转出
1.职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注明基金开户行和帐号)
2.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个人参保人员转移
1.单位接收函(需注明社保基金账号、开户银行)
2.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复印件2份(由用人单位提供)
3.劳动保障手册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办理流程
每月1-24日到保险申报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退费手续→单位办理接续手续
办理地点
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63536109、63536100
保险二科63536491、635361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2642812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2630470、2625224、267865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变更条件
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办理材料
(一)个人办理信息修改
1.劳动保障手册
2.本人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修改信息的相关证明(如修改身份证信息需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二)企业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
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2.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提供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企业办理单位信息修改
1.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2.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四)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信息修改
由单位填写在职人员变动表,并携带法定的能够证明其准确信息的,或变化了的最新信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办理流程
带齐变更的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
办理地点
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63536109、63536100
保险二科63536491、635361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2642812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2630470、2625224、267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