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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发布。该《条例》分总则、移交和接收、安置、保险关系的接续、法律责任、附则5章53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文为您介绍合肥军人退伍安置条列、合肥退伍军人补贴标准、合肥退伍军人补贴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要办理 : 退伍安置军人补贴军人参保

受理条件

本市入伍,服满现役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复员士官、转业士官),按规定时限到入伍地民政局安置办报到登记

受理材料

本地安置

1、《行政介绍信》

2、《入伍通知书》

3、《户口簿》

4、《退伍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

易地安置还需准备:

1、《结婚证》

2、配偶《户口簿》

3、身份证原件

受理流程

1、县、区安置部门在收到到退役士兵的档案后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报市安置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告知退役士兵,并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

2、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申办手续的要求,到县、区安置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退役士兵凭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4、其他有关安置事宜由县、区安置部门通知当事人。

安置科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