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申请贷款买卖房源
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领取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3、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4、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 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标准
单身家庭可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为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房源
查询网址:http://www.hzfc.gov.cn/subject/bzf/index.php?bigclass=511
查询项目:杭州经济适用房房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