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询
连云港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领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
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农村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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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1】领取养老金年龄将延迟至65周岁(目前延迟退休方案暂未实施,具体方案将于2017年正式推出)
【热点2】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70元
【热点3】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
领取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报表》套表(两份);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
3、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4、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相关证明资料;
5、办理提前退休或延退的,需提交审批资料;
6、依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企业职工:
1、社会保险减少手续;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4、退休资格审批表;
5、职工退休审报表;
6、个人帐户表。
城乡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缴费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农村居民: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
领取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
1、申请:参保人员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初审: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3、复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再一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出具待遇支付凭证。
4、办结:参保人员领取凭证并交予社保中心基金管理科出纳人员,予以支付。
企业职工:
1、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到社保审批中心审批退休资格,经养老处复审通过;
2、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到社会保险征缴柜台办理个人账户相关业务;
3、企业或企业社保代理人员凭退休资格审批表、个人账户表、退休审批表到待遇支付科核定退休待遇;
4、经审核,复核无误后,打印待遇表。
城乡居民: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办理相关领取手续。
农村居民: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相关领取手续。
领取额度
连云港城乡居民养老金每人每月按照60元定额计发;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计算方法: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领取年龄
最新消息: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单位。
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本市市区内年满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2009年4月1日之前女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非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农村居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办理材料
单位:
1、已填写的《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连机事社险表1-1);
2、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单位成立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依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居民: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
1、申请:单位社保代理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受理: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办结:审核通过并发予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居民: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填写《参保登记表》;
2、受理:工作人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3、领取:建立个人档案并发放养老保险金。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东路1
电话:(0518)85685980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郁州北路9号
电话:(0518)856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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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连云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连云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与现实数据有差距请以当地社保局的数据为准。
缴费基数
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市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共14个档次,允许县(区)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探索有效的缴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机关事业单位: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缴费年限
连云港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缴费地点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东路1
电话:(0518)85685980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郁州北路9号
电话:(0518)856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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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出:参保人员需为暂停状态(停保)。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入:
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办理材料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出: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当地社保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注: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入: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注:如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办理流程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出:
(1)申请:申请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审核:新参保地审核无误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
(4)办结:转出地社保局收到《联系函》并审核无误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信息表》并划转基金。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入:
(1)申请:申请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原社保局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参保人员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出具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
(4)审核: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信息表》;
(5)办结:原社保局审核转移金额,开具养老保险金到账证明。填报新增表,续建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东路1
电话:(0518)85685980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郁州北路9号
电话:(0518)856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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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
1、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2、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
办理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
1、已填写的《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连机事社险表1-2);
2、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资料;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依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
1、申请:参保人员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初审: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3、复审:将审核、确认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制作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4、换发新证:申请人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申请副本,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在社保中心处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阳东路1
电话:(0518)85685980
连云港市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郁州北路9号
电话:(0518)8560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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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