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旅游
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的南京居民
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办理材料
1、赴台湾个人旅游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张。
(3)已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原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2、赴台湾团队旅游
除按照赴台湾个人旅游提供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有资质组团社出具的参团旅游证明。
(2)申请人为旅游团领队的,还需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组团社出具的确认公函。
办理流程
1、按照规定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受理申请、缴纳费用。
4、领取证件:
(1)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单》上的预约取证日期,由本人或他人持《受理回执单》到提交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请申请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受理回执单》。
(2)申请人如需通过邮政速递领取证件,可在交完费后,凭《受理回执单》到接待大厅内综合服务区的邮政速递专柜办理委托。
(3)已交费的《受理回执单》遗失的,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在出入境受理点查询申请业务编号,到受理点缴费处开具已交费证明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地址:秦淮区白下路173号(红十字医院对面)
电话:025-84420004、025-84420254(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84420018)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接待时间变动,以接待大厅门口公告为准)
2、可以就近前往江宁区公安局受理大厅、浦口区公安局受理大厅、六合区公安局受理大厅、溧水区公安局受理大厅、高淳区公安局受理大厅申请办理。
3、赴台湾团队旅游还可就近前往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受理大厅、栖霞区公安分局受理大厅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