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沈阳户籍居民
2.沈阳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沈阳就业和在沈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满60周岁(含)且在我市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注意: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只能办理台湾通行证团队旅游,不能申请个人游。
办理材料
1. 沈阳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未满16周岁,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6.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证件的意见。
7.沈阳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本市亲属的身份证。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填表—递交申请—交款—内部工作流程—领证。
窗口申请: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电话:86897952
铁西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电话:85630335
东陵(浑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地址:浑南新区世纪路21号浑南分局1楼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通行证8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