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补办身份证更换异地身份证
办理条件
1、沈阳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沈阳市户籍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户口本及本人照相办证。
另:如有特殊情况需持房证或先行迁移户口规范地址。
办理流程
1、领取《户口登记项目核对表》,核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2、到照相室进行人像采集;
3、审核合格后缴纳办证费用,领取《取证凭证》
沈阳身份证办理官方网址:http://gabsdt.shenyang.gov.cn/idcard3.asp
办理地点
和平分局和平区公安分局
地址: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电话:024-23526537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地址:东华巷4号
电话:024-22913907
沈阳市公安局沈北分局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0号
电话:024-898624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第二代身份证办理需要25个工作日,边远地区为35天。
办理费用:每证20元
温馨提示:身份证专递资费有邮费20元,单、封2元,合计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