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四平市居民
办理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除外)。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5、赴台旅游专用发票原件(由组团旅行社提供)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办理地点
四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人民政府政务大厅C区
咨询电话:0434-3651126
伊通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伊通县中华西路686号
咨询电话:0434-4268565
双辽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双辽市辽河路3000号
咨询电话:0434-7306026
梨树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梨树县消防小区5号楼政务大厅4层
咨询电话:0434-525409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证件费: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