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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牡丹江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牡丹江台湾通行证办理,牡丹江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牡丹江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牡丹江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我要办理 :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牡丹江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除外)。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帅宾路2号

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鹤大公路南山加油站对面

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胜利街1号公安局右侧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限

对同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

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制作、签发。

对紧急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收费标准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