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变更房产证加名
办理材料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个人申办初始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办理机构
东城区房管局
地址: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8号
电话:84014947,6404087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