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补办一胎登记
办理条件
1、符合法律规定;
2、夫妻双方(含流动人口)均属初育的或双方均无子女的;
3、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
4、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
办理材料
1、夫妻身份证;
2、结婚证;
办理流程
1、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准备上述办理材料。
2、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流入人口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再要求申请审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注:2015年7月1日起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实行登记制度;若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由负责登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计生办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核对无误,即时发放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