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北京籍:
个人:
1、北京户籍
2、赴台旅游
3、首次办理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团队:
1、北京户籍;
2、首次办理赴台团队旅游通行证及签注;
3、已向北京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报名参团。
非京籍:
个人:
赴台旅游,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北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条件1、2人员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或子女(未满16周岁),均须在京居住满6个月);
4、非本市户籍60周岁(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及以上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以上人员;
5、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及未满16周岁子女;
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办理材料
北京籍:
个人:
1、身份证:交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2、申请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照片: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4、特殊材料:
下列人员(除应邀赴台外)办理赴台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方可办理。
另:残疾人士需提供。
团队:
1、身份证:交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2、申请表:《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照片: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4、旅游费用发票: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公函/领队证:
(1)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统一规格的公函
(2)领队需提供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出具的《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特殊材料:
下列人员(除应邀赴台外)办理赴台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1)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2)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方可办理。
非京籍:
个人:
下述材料均需要收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步骤三:现场申请、审核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比对申请人与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申请人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步骤四:许可发证
接待大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
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北京公安出入境咨询电话:010-84020101 提供24小时语音服务;
人工服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2:00、14: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